于女士是小区一期的业主,据她介绍,2010年,他们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一份购房协议,协议中对供暖方式并未做详细约定,“不过,当时买房时开发商说二环以外没有热源,用壁挂炉取暖只起到过渡作用,最终还是市政供暖,市政供暖不就是集中供暖吗?”她说,到了去年5月交房时,不少业主发现供暖方式是壁挂炉时,都不愿意收房。“当时,开发商承诺说有热源就给我们改,可现在却提出苛刻条件。”
与此同时,一期业主梁女士也持相同说法,小区二期建成后纳入集中供暖,一期业主代表与开发商协商纳入集中供暖,“可开发商不仅要百分之百的业主同意,还要每户缴纳95元/平方米的改造费。物价部门不是说接口费是40元/平方米,咋开发商却另要价?”
昨日下午,该小区地产负责人黄先生给记者答复说,小区一期售房时,他们并未给业主承诺是集中供暖,因为2010年时小区附近并未有热源,一期所有业主家安装的都是壁挂炉。现在小区附近刚有热源,对方也是第一年供热,当他们得知一期业主也想纳入集中供暖时,曾向物价部门咨询过,得到的答复是接口费为40元/平方米,而剩余55元/平方米是地产方面经过成本核算,收取的从小区换热站到楼口铺管的施工费用。
他说,由于施工涉及所有业主,成本核算需要业主同意方可施工,否则施工会有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