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县新城区部分区域首次实现集中供热,既节约能源减少了污染,又提高了供热质量,获得了群众的普遍好评。为保障今冬集中供热工作顺利进行,住建局采取多项措施,着力推进我县新城区集中供热二期项目,新增集中供热建筑面积120多万平方米,并于11月1日如期供暖。一是加大奖惩力度,拆除分散供热锅炉。对在2014年9月1日前拆除锅炉并网的供热中心,按照每拆除1蒸吨锅炉给予1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今年共完成拆除5个分散式区域供热中心的12台供热锅炉。二是建立补偿机制,确保既有建筑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凡2016年9月1日前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的既有居民建筑,由集中供热企业负责管网改造到户;既有供热中心拆除后,锅炉房及储煤场、弃渣场用地允许进行商业性开发,县政府给予税费优惠。三是加快工程进度,确保热源稳定增加。新城区集中供热二期项目,在住建局的大力推动下,采取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等措施,实行日报告、周调度等制度,先后完成了拆除小锅炉、建设换热站、新建锅炉等工程,2014年新安装58MW锅炉2台,铺设供热管道3千米,新改建换热站8座,新增供热面积120多万平方米,使我县的集中供热建筑接入面积达196.7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