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如在采暖期间,发现漏水等供热问题时,可联系所属供热单位或辖区供热管理部门,及时反映问题。如辖区供热管理部门存在推诿、扯皮等问题,用户可向市供热行办服务热线 2811532反映。
据中国供热设备网了解,采暖期间,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停暖、限暖。对确因锅炉维修或其他原因暂停供暖的,必须提前一周向市人民政府及供热办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暂停供暖,并应通过各种方式向辖区居民公布,并积极做好解释工作。
据悉,今年乌鲁木齐市、区供热信访热线和各供热单位三级用热户质量服务热线已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继续拓展群众供热信访受理及处理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