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进一步完善乌市电热采暖标准体系,做好电热膜供暖技术的应用,指导工程设计和施工,从2013年起,乌市建委就开始组织编制《电热膜供暖技术规程》。该规程作为国家《低温辐射电热膜采暖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的补充,结合新疆地区的气候特点和示范项目工程实践,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设计、材料、施工及质量验收等内容。同时,在国家规程的基础上,对间歇附加系数、温控器选型及集中控制系统应用范围提出了明确要求,针对性及可操作性更强。
结合供热能源结构调整工作的实施,乌市同步开展了电热采暖建筑应用工作。截至目前,乌市已在天然气不能满足供应且电网容量满足要求的区域内,建成了68万平方米以学校等公共建筑为主的电热采暖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其中,电热膜技术应用示范项目3个,共2.56万平方米。经对所有电热采暖示范项目的跟踪测试,一个采暖期平均运行费用约为16.2元/平方米,可节约天然气1011万立方米/年,节省燃气费用1385.07万元/年,减排氮氧化物57.8吨/年,运行效果及节能环保效益良好。
电热采暖技术因具有精确的控制方式及充分利用自由热等优势,可实现供暖的经济运行。作为天然气供暖的补充,电热采暖为乌市冬季供暖提供了新思路和可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