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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抢抓机遇突破难点 稳步推进热计量改革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8  浏览次数:23265
  摘要:本文介绍了吉林省长春市在全力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方面采取的措施,主要从完善管理体制、增强供热企业的积极性、制定合理热计量价格、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强化数据统计和引导用户节能五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同时,文中提出今后在推进供热计量改革过程中,要重视和解决系统推进问题和供热计量增量成本问题,充分发挥供热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强供热计量的常态管理。
  一、基本情况
  从2007年开始,长春市市委、市政府按照国家住建部的要求,全力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同年,长春市被确定为全国12个国家级供热计量示范城市之一。2008年,市政府正式出台了推行供热计量工作实施方案。2010年全面启动“暖房子”工程以后,全市大规模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三年来,全市累计完成改造面积2884万平方米,配套实施供热计量及管网平衡改造1841万平方米。截至2012—2013年采暖期,已经安装的热计量装置全部投入运转,并实现了数据上传,市供热监管平台、供热企业监管平台及热用户实时数据实现三级联网。采暖期结束后,近1200万平方米的热用户可实施热计量收费,占我市集中供热面积的8%。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制。长春市成立了供热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各职能部门分兵把口、各负其责。编制完成了供热计量专项规划,制订了供热计量实施方案及规范性文件,明确职责、目标、管理程序、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导意见,认真开展供热计量工程的审核、监督和验收,实施闭合管理。 
  (二)进一步明确供热企业的主体责任,增强供热企业参与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积极性。
  在既改工程方面,明确供热企业参与工程的招投标、改造方案的设计、施工过程的监管及施工验收;在新建建筑安装热计量装置方面,取消由开发建设企业自主安装后交付供热企业的做法,明确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20元/㎡的标准向供热企业交纳热计量装置费用,由供热企业负责采购、安装及日常管理。同时,由供热企业向市公用局缴纳2元/㎡的保证金,待热计量装置安装、验收合格后,再返还供热企业。
  (三)科学合理地制定供热计量价格。长春市2010年就出台了居民住宅供热计量价格,标准是:基本热价17.40元/㎡,计量热价为0.077元/KWh。同年,我们在16个小区200万㎡区域内进行了热计量收费试点,由于价格存在问题,2010—2011年采暖期结束后,参与试点工作的民营供热企业全部以计量装置损坏、丢失为由退出试点,仅有两家国有企业按照规定进行了退费,面积仅为43万㎡。针对此问题,我们于2011年在五个小区127万㎡区域内进行了既有建筑节能试点工作,由我局负责试点区域内居民住宅的外墙维护结构改造、热计量装置安装、数据采集、管网平衡及能耗分析工作,通过实践确定我市居民住宅实际耗能指标,并依此重新确定供热计量价格为0.112元/KWh,经过2012—2013年采暖期的运行及对采集数据分析,近1200万㎡面积的居民住宅可实行热计量收费,并得到供热企业的支持。
  (四)加强热计量装置的质量监管。2012—2013年采暖期开始时,共有21家热计量装置生产厂家的产品进入我市供热市场,如何监管各家产品的质量呢?我们坚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利用市政公用监管平台,要求各生产厂商与我们建立视频会商、数据上传、售后服务、质保承诺等一系列检验、沟通、践诺渠道。对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2012—2013年采暖期结束后已有8家生产厂商主动退出长春市供热市场。
  (五)强化供热耗能统计和热用户节能引导。市供热主管部门针对监测的各供热企业运行数据,组织专家进行统计、分析并深入企业,现场了解能耗不合理产生的原因,指导企业调整运行模式、运行参数,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以降低能耗,实现平衡。同时,面向热用户大力宣传行为节能基本常识,指导热用户科学、合理使用热计量装置.
  三、可持续推进供热计量的几点思考
  (一)要重视和解决系统推进的问题。供热计量是一项系统工程,热源、热网、用户系统都要符合热计量的要求。目前,在新建用热工程和供热工程方面,由于已有的规范涉及热计量内容规定不完善或虽有规定贯彻执行不到位,还有欠新账的现象。在既有的热源、热网、用热建筑的改造方面,近几年,在用热建筑的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方面投入比较大,而在热源、热网布局的优化调整、设施改造方面投入不够,即使有改造,也很少根据推进热计量的需求进行改造,不同程度存在着热源能力不足,热网布局不合理,技术落后,运行效率低等问题,对实施计量供热,尤其是实施计量收费造成很大影响。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特别是投资支持到位。另一方面要整合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企业资源、力量,系统解决政策、技术方案不完善和贯彻执行不力的问题。
  (二)要重视和解决供热计量增量成本问题。推进供热计量是供热行业一次大的技术进步,不仅在新建工程上增加了一次性投入,而且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也增加了不可忽略的运行成本。例如热计量装置用电费用、检表费用、维修费用、人工费用、折旧费用等等,我们的计量热费一般都是按照面积热价标准推算而来,很难把供热计量增量成本打进去,即难以真正地按照计量成本费用制定计量热价。既有居住建筑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产生的节能效益,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提高用户室温和缓解煤、水、电供热原材料涨价和冷冬造成的成本压力,即使给用户一分钱不退,也很难维持盈亏平衡,为此,解决供热计量增量成本没有更好的办法,要么适当调整提高热价,要么政府适当考虑这方面的补贴。
  (三)关于充分发挥供热企业的主体作用问题。企业追逐利益是前进的主要动力,让供热企业在推进供热计量中自觉地发挥主体作用,不仅仅应当有正确的政策规定,还要有必要的利益激励。目前相当多的供热企业对于推进新建、既有建筑的热计量节能给供热带来的好处,认为是既得利益,实行计量收费就是把这块利益拿去送给用户,而计量供热增加的成本,却得不到合理补偿,因此,对发挥主体作用缺乏兴趣。此外,还有部分供热企业在技术力量、管理素质上还相当欠缺,主体本身不强,即使态度积极,作用也十分有限。解决供热企业主体的关键,还是要理顺供热计量价格,同时要完善供热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四)关于供热计量的常态管理。我们认为,在今后一段时间,供热经营将呈现计量供热和传统供热双轨制局面,在一个企业里面,部分或全部实行计量供热,需要对内部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做出相应的安排,同时对计量装置及维护结构节能改造后房屋实行常态维护管理,落实具体措施。
  结束语:目前,在加快推进供热计量的形势下,供热企业在计量供热的常态化安排方面,在思想上和工作上都准备不足,有的企业甚至还把供热计量当作临时性工作。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同时加强政策推动,行政监管和企业自律。
 
关键词: 热计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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