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温州市工商局根据“年度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计划”的安排,首次开展流通领域取暖器材质量专项检测。本次监测范围覆盖平阳、苍南、乐清、瑞安等县市,共抽样检查12家单位经销的37批次取暖器材,主要包括取暖器、电暖袋、贴身暖等产品,经检验,12批次合格,合格率仅为32.43%。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和说明、结构、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外部软线、耐热和耐燃、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等。
工商部门表示,目前已责令相关经销单位暂停销售产品。消费者如发现经销单位销售上述不合格商品,请及时拨打工商部门12315热线举报或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