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目前,北京、安徽、湖南等多省市已开展绿色建筑行动。
《方案》明确,建筑施工中,推广使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等,三县五区建成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正常使用寿命内的建筑,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严禁随意拆除;拆除大型公共建筑的,要提前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方案》还明确,2014年采暖期,所有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热量计价收费。实行新建建筑、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过程闭合式管理,全面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对实行分户计量有难度的,研究采用按小区或楼宇用热量计量收费。实施热价与煤价、气价联动机制,全面推行供热企业市场化经营,理顺热源、管网、用户关系。对高耗能建筑进行曝光公示,对违反绿色建筑相关规范进行设计、施工、运营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另外,全市还将进行建筑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建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标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