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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电热膜的供热保障对象热补每平米28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14  浏览次数:62651
  进入冬季以后,各地进入采暖季。采暖成为人们最为关注的话题。电地暖采暖系统经过几年的推广,也得了众多用户的喜爱。哈尔滨市对使用电热膜采暖的供热保障对象热补每平方米28元。对电地暖的北方的发展有了很好的推进作用。 
  近期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至2014年度供热保障对象网上认定和热保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六种人”将享受热费补贴政策,其热费补贴最高限额为房屋使用面积45平方米,同时不得要求保障对象先行垫付热费,全市将于3月31日截止办理。 
  有两处以上住房限补贴一处 
  根据《通知》,我市本供热期的热补保障对象为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并且是居住使用城市供热、需按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热费的住房,或使用电热膜采暖的住房。热保补贴的房屋性质应当是非营业性居民住宅。 
  《通知》规定,热补使用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低于45平方米的(含45平方米),按实际住房使用面积计算,超出45平方米的热费由个人承担。如供热保障补贴对象有两处以上住房的,仅就其本人在市区内居住的一处住房给予补贴。热保补贴按市政府公布的热价核定。使用电热膜采暖的供热保障对象,热补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28元。 
  据了解,本供热期中,我市供热保障范围仍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民政定补优抚对象等“六种人”。居住不使用城市供热、自行采暖住房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认定及热费补贴发放按市民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重复申报将取消3年热补 
  根据《通知》,供热单位将把供热保障对象的种类、认定和审核需提报的证件等有关要求,在辖区内公布。供热保障对象认定、审核所需证件,须交到负责本供热区域的供热单位。供热单位将把初审合格网上录入的供热保障人员名单、补贴类型、符合的条件等,向辖区内居民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将设公示监督电话,接受居民的监督。 
  《通知》规定,供热单位不得委托供热保障对象办理申报手续或支付有关费用,不得要求供热保障对象垫付热费。对供热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骗取热保补贴的,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2005]第247号)规定,对该供热单位处以相应额度的罚款。对认定、审批部门工作人员违规、失职造成财政资金流失的,由该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重复申报、伪造证件或帮助他人伪造证件的供热保障对象,3年内取消其享受供热保障资格,其热费由本人承担。
 
 
关键词: 电热膜 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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