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坚持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2013年,该市计划在市内49个改造区域改造楼栋739栋,改造面积达400万平方米。到今年年底,该市实施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将达到1080万平方米,超过16万户居民将从中受益。
据介绍,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区域的选择上,该市坚持6个标准:一是可安全使用20年;二是未被列入城市拆迁计划;三是所在地用地性质在城市规划中为居住用地;四是属于已经进行分户改造的老旧小区;五是有独立换热站;六是房屋建筑为多层楼房小区。
为保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实施的质量和进度,该市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了立项、能评、可研等审批手续,并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工程顺利实施。该市制订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为有效监管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提供保障。在实施过程中,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在改造中实行逐步开工制度。每个改造区域先开工12栋楼,经检查合格后再逐渐增加开工楼栋的数量,避免盲目大面积开工,影响施工质量。在验收中,实行分项分步验收,即工程每完成一道工序,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联合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在质量控制中实施工程监理制度。为随时监督工程进展,该市房产管理局供热办实行全员包保制度。供热办全员参与节能暖房工程的监督检查,每个部门和每名工作人员都对工作区域实行责任包干。同时实行调度会制度。每周召开包保人员和施工、监理单位的调度会,汇总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保证工程进度。另外,在每个改造区域都设置公示板,实施公示制度。
据统计,通过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该市改造区域小区的锅炉房能耗平均下降40%以上,节能减排效果明显。老百姓得到的实惠也显而易见。实施节能暖房工程的小区用户室内温度平均提高了45摄氏度,老旧小区得到美化,房屋质量得到改善,改造工程得到群众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