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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的供暖补贴上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15  浏览次数:21641
  从北京市供热办了解到,本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统一上调后,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的补贴将每立方米上调0.23元,因与天然气涨价幅度同步,因此该类用户在集中供暖期内的采暖费用实际上并未有所增长。
  据中国供热设备网了解,从2012年12月1日起,本市居民天然气用气价格由原来的2.05元/立方米上涨至2.28元/立方米,而对于用气量比较高的70万户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来讲,所享补贴标准是否也会相应进行调整呢?
  昨日,北京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自采暖用户的补贴标准将由现行的0.15元/立方米提高到0.38元/立方米,完全与天然气上涨0.23元/立方米同步,“这将完全分担掉这部分用户因天然气调价而产生的热费增加。”
  北京市供热办负责人强调,此次补贴调整以12月1日为界,12月1日以前按老标准补贴,即补贴标准为0.15元/立方米;12月1日以后按新标准补贴,即补贴标准为0.38元/立方米。对于按月抄表户,很容易进行分割;但对于跨月份抄表户来讲,则需按日均用气量来计算。
  以天然气形式返还
  北京市供热办负责人介绍,补贴方式与以往相同,在次年供暖季结束之后,采暖季前后的抄表数相减,计算出应补贴的用气量,并将于采暖季第二年的5月以天然气形式返还。
  计算基本公式为:补贴天然气数=(第二次表底数-第一次表底数-炊事及生活热水用气量)×0.38(或0.15)÷2.28(或2.05),最终数字四舍五入。
  提前供暖期计算在内
  据中国供热设备网了解,因天气原因,今年的集中供暖季由惯常的11月15日提前到11月4日零时。那么,自采暖用户的补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呢?
  北京市供热办负责人明确,提前供暖的那几日也在补贴之列,在抄表底数时应以11月4日为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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