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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将对200万平方米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改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28  浏览次数:51605
  从4月24日召开的宝鸡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今年宝鸡市将对金台、渭滨、陈仓和高新四区的200万平方米住宅进行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计量收费,届时宝鸡市居住建筑集中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将达到30%以上。
  截至去年底,宝鸡市已对20多个小区、220万平方米住宅改造安装了热计量表,通过对分户计量用户采暖费用计算分析,计量收费能节约费用三分之一左右。今年宝鸡市大力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将完成既有住宅和新建住宅各100万平方米供热计量改造任务,共涉及71个小区378栋居民楼。为动员群众主动参与改造,宝鸡市还对2007年10月1日前竣工的既有住宅给予适当补贴。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敬原出席会议并讲话。张敬原指出,实施供热计量改革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迫切需求,也是提升宝鸡市城市人居环境、减轻居民采暖负担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新建建筑按标准安装分户计量设施,要完善供热计量收费制度和收费价格,真正让住户节省热费。供热部门要加大技术改造,提高供热质量,实现供热降耗、用户节费、社会节能,努力促进节能减排,减轻群众采暖负担。
  按照市政府供热计量改革的目标,今年采暖季前完成既有居民建筑(指2007年10月1日以前竣工)100万平方米的计量改造任务;完成新建居住建筑(指2007年10月1日以后竣工)100万平方米的计量改造任务。新竣工居住建筑必须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全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达到30%以上。
  此外,2014年完成既有居民建筑50万平方米的计量改造任务;完成新建居住建筑100万平方米的计量改造任务,全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达到40%以上。2015年基本完成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热计量改造任务。全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达到50%以上。
 
关键词: 供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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