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2月,经沈阳市人民政府召开的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为支持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热源项目,在2012—2013、2013—2014两个年度采暖期结束后,分别向惠天公司拨付供热补贴500万元。
近日,惠天公司已收到上述2012—2013年度采暖期补贴款500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该项补贴将计入当期损益,将相应增加公司2013年度利润500万元。
公司于2013年4月19日公布的“2012年年度报告”和将于2013年4月27日公布的“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不受其影响。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对后续报告期业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3年2月,经沈阳市人民政府召开的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为支持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热源项目,在2012—2013、2013—2014两个年度采暖期结束后,分别向惠天公司拨付供热补贴500万元。
近日,惠天公司已收到上述2012—2013年度采暖期补贴款500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该项补贴将计入当期损益,将相应增加公司2013年度利润500万元。
公司于2013年4月19日公布的“2012年年度报告”和将于2013年4月27日公布的“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不受其影响。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对后续报告期业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