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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2012-2013采暖季供暖时间延长至3月26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22  浏览次数:62695
  3月21日晚从济南市相关部门获悉,济南市2012-2013采暖季,供暖时间将延长至3月26日。
  根据规定,济南市2012-2013年的供暖季应在15日24时结束,但市民的家中却始终是“冷热不均”——有的暖气片还有余温,而有的则摸起来冰凉。济南市供热部门的一位内部人士介绍,“现在按照规定可以停暖了,但现在还没有完全停,正在逐步调控锅炉。”
  21日晚,济南市公用事业局表示,根据气温变化并报市政府同意,2012-2013采供热延期至3月26日,期间将根据气温情况间歇供热。该局已向各供热企业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所有的供热企业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居民供热质量达标。
    供热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供暖期延长11天,之前并没有先例,而为了惠及民生,延长的供暖期产生的供热费用不会再向用热居民额外收取。
  根据《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规定,济南市市区采暖期起止时间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根据气候变化,市人民政府应当决定提前或者延长供暖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对于这次供热延期,省城用热居民拍手叫好。不过也有市民担心,因为已经不在法定供热期内,有些自管站或者社会供热企业从自己利益角度出发,对这一政策可能会阳奉阴违,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监管,让这一好政策更好地惠及百姓。
 
 
关键词: 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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