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从吉林市物价部门了解到,为提高居民节能意识,减轻部分居民供热费支出,按国家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经市政府批准,近期,吉林市将出台城区供热计量价格,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种方式设定供热费价格,同时,按用户类别执行不同标准,其中: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3.75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116元。
据介绍,供热计量价格自2012-2013年供暖期试行,试行阶段居民按现行27.50元/平方米的供热价格一次性全额交付供热费。供热期结束后,按热计量价格收取供热费低于按面积收取供热费的,按热计量供热费结算,多收部分退还热用户;按热计量价格收取供热费高于按面积收取供热费的,按面积结算供热费,差额不补。
热计量价格为供热至终端用户价格,不区分楼层等因素。
据介绍,供热计量价格自2012-2013年供暖期试行,试行阶段居民按现行27.50元/平方米的供热价格一次性全额交付供热费。供热期结束后,按热计量价格收取供热费低于按面积收取供热费的,按热计量供热费结算,多收部分退还热用户;按热计量价格收取供热费高于按面积收取供热费的,按面积结算供热费,差额不补。
热计量价格为供热至终端用户价格,不区分楼层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