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监督抽查的结果分析来看,水泥产品质量略有起伏,抽查了159家水泥生产企业的200批次产品,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4.5%,不合格项为凝结时间、强度和氯离子含量。金属门产品质量有所提高,40家金属门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7.5%,较2011年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提高了2.4个百分点,不合格项为钢板厚度。采暖散热器产品质量趋于稳定,55家采暖散热器生产企业的57批次产品,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6.5%,较2011年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提高了7.4个百分点,不合格项为中心距、螺纹精度、外型尺寸和平面度。阀门产品质量略有提高,32家阀门生产企业的32批次产品,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6.9%,较2011年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提高了0.2个百分点,不合格项为阀体壁厚和螺纹精度。
针对监督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辽宁省质监局要求各市质监部门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及《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做好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跟踪企业整改情况,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检工作原则上由原检验机构承担,后处理工作在一个月内完成,并将结果上报辽宁省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