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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旧小区热计量改造最晚于10月底前完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9-14  浏览次数:432
  北京今年实施完成15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的抗震节能综合整治,100万居民将受益。13号上午,市住建委建材办主任刘肖群介绍,这 15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已经全面开工,将于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其中,同步实施的供暖热计量改造是整个改造任务中的重点和难点,目前正在加紧推进。“由于涉及到入户改造,更需要居民的理解和支持。”由于供暖日期临近,热计量改造最晚将于10月底前完成。
  据了解,为了实现室温可控可调,需要在原有的暖气片上安装温控装置。安装暖气罩的用户需要自行拆除和恢复,如果不拆除暖气罩,则仅能安装热计量仪表,可以实现计量收费,但是不能自主调节室温,节费空间较小。
  刘肖群介绍,供暖热计量就是“用多少热,交多少费”,如果节约使用,不仅能达到节能的目的,居民也可节省数目可观的供暖费。
  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试行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用户热费具体计算公式为:用户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建筑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用热量。
  对于今年老旧小区综合节能改造中进行了热计量改造的居民家庭,目前北京还执行“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即:如果用户的热费超过以往按面积征收的金额,可以按照以往的费率缴纳热费,而无需多缴费;如果用户的热费低于以往按面积征收的金额,即按实际金额计费,实现了供暖费的节约,最多可达几百元。
  据介绍,既有节能居住建筑实施热计量改造的费用(不含更换暖气费用)由财政和供热单位分担,不向住户收取。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费用与建筑维护结构节能改造费一并筹措,由财政、产权单位、住户和供热单位等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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