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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台《沈阳市2012-2013年度供热工作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9-05  浏览次数:507
  沈阳市日前出台《沈阳市2012-2013年度供热工作方案》,旨在进一步做好2012-2013年度供热工作,提升供热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今年,沈阳市将继续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特殊困难企业职工的采暖费实施补贴,继续实行供热价格补贴政策,确保困难群体温暖过冬。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和困难企业的一般职工,以每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为采暖费补贴的控制面积标准。低于60建筑平方米的,按其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贴,超出60建筑平方米的部分不予补贴。
  补贴比例为:当年12月31日前,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低保户和正享受低保边缘户政策的家庭,在其住房控制面积标准内分别按100%和60%补贴。破产、困难企业职工在其住房控制面积标准内给予全额补贴。
  据中国供热设备网(www.gongre360.com)了解,沈阳市的目标是,到今年年底完成节能暖房工程480万平方米;改造供热旧管网150公里;拆除燃煤锅炉房20座,联网面积160万平方米;实施热源建设项目15项,新增供热能力3000万平方米。
  到9月30日,全市供热“大修、中修、小修”、重点区域整改等供热准备工作全面结束;10月20日全市供热系统要进行冷态试运行,10月26日要进行热态试运行,到11月1日热源开栓率达到100%,用户室温达到18℃以上。沈阳市还要求供热单位加强供热设备、设施的检修、养护,提前储备充足的供热煤炭。
  目前,沈阳市认真梳理省民心网、市纠风办、市民投诉热线及房产服务热线等部门的投诉,深入查找上一采暖期运行、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对10处供热重点区域进行整改。
  今年冬季供热期间,沈阳市各区、县(市)将建立健全区、县(市)政府、街道、社区三级管理体制,工作责任将落实到具体小区、具体楼栋、具体单元,每个社区都将有专人负责供热检查,每一栋楼都将有供热单位人员负责解决问题。
  沈阳市各区、县(市)、供热单位还将开展三级客服体系活动,提高供热诉求办理的及时率和满意率;供热单位将通过现场咨询、现场维修、现场解决问题等方式,为群众咨询政策、反映供热问题提供便利。
  同时,沈阳市还将重点围绕供热设备故障、管网故障、大面积停水、停电以及可能出现的特殊严寒天气等情况,完善《沈阳市冬季供热应急预案》。
  今年,沈阳市供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制定《供热运行管理工作标准》,进一步细化供热维修、服务、运行和应急处理等工作标准,并将严格按照标准对各区、县(市)、供热单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供热管理的标准化水平。同时,沈阳市还将建立健全供热维修、服务管理规定,全面推行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供热企业信用信息登记制度,加大对供热不达标、服务质量差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将对供热单位的供热投诉率、设备故障率、供热诉求办理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重点考核,同时开展优秀供热单位和最佳锅炉房(换热站)评比活动,对优秀的供热单位在AAA级企业评选、免交供热质量保证金、热源建设和联网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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