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清洁取暖项目5047户项目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402-00010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清洁取暖项目(项目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680,884.00元
最高限价:680,884.00元
采购需求:葫芦岛市连山区锦郊街道锦东村、二台子村、刘台子村、杨屯村、化工街道兴化社区、滨化社区共5047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能力的法人单位。
3.1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土木建筑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3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后,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报名”。
2、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 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开标会议时,投标人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
5、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
联系方式:谷振峰,18842964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滨海开发小区11号楼B
联系方式:1390429916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建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74004100000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刚
电话:13904299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