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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空气源热泵采购项目(第二包)公开招标

  • 发布日期:2022-10-18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562
 项目概况 
房山区2022年农村地区“煤改电”项目取暖器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1-09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2210200002961-XM001 

项目名称:房山区2022年农村地区“煤改电”项目取暖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计划对长沟镇西长沟村和坟庄村,周口店镇黄山店村、黄元寺村、涞沥水村、长流水村、泗马沟村、北下寺村、葫芦棚村实施“煤改电”项目,采购安装低环境温度热水型空气源热泵和热泵热风机,实现9个村的2390户住户、9个村委会、12个卫生室、2个卫生站采用清洁能源取暖(以实际发生为准)。 

低环境温度分体式热水型空气源热泵(压缩机采用变频技术):5.4kW≤名义制热量<9.0kW、9.0kW≤名义制热量<10.8kW、名义制热量≥10.8kW三种名义制热量的空气源热泵,末端采暖方式须为热水型采暖方式。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包括: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连接至原采暖系统的管路(含空气源热泵专用电箱一个),并为每户提供手动加压补水泵一台,采暖末端冲洗;不含室内管路及末端散热系统改造。 

热泵热风机:3kW≤低温制热量<4kW、4kW≤低温制热量<5kW两种制热量的热泵热风机。包括设备供货和安装(含空气源热泵专用电箱一个)。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备货及安装培训。 安装工期:自开工令签发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扶持贫困地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房财采购[2020]149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需具备热水型空气源热泵和热泵热风机的生产能力(必须是该产品的实体生产、制造企业),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对于具有控股关系且不具备生产、制造能力的总公司在满足以下条件前提下可参加投标:①总部公司和其控股(或独资)的外地加工企业要出具工商部门给出的股权证明;②其总公司是其控股(或独资)的外地加工企业的控股方或独资方;③两方企业不允许同时投标。 

(5)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10-18 至 2022-10-24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11-09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昊天假日酒店11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已于2022年8月18日进行了采购意向公开公示。 

2.质疑: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采购办提起投诉。质疑及投诉流程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供应商质疑提交联系方式: 

1)质疑接收单位: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质疑接收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福谊街5号院1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15层 

3)质疑接收联系方式:18701621299 

3.投诉联系单位: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69377919 

4.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及电子保函。 

5.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采购方式(线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线下递交投标文件),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5.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5.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5.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5.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财政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2022】417号 

注:项目总预算金额:478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4357.20032万元,用户自筹资金422.79968万元) 

第一包:2800万元(最高限价),其中财政资金2552.20032万元。 

第二包:1980万元(最高限价),其中财政资金1805万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金光路1号         

联系方式:李海泉,693739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福谊街5号院1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15层             

联系方式:马工、付工,18701621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付工 

电 话:  1870162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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