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安居工程配套燃气工程监控中心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安居工程配套燃气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同意开展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安居工程( A 、 F 社区)配套燃气工程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 2019 〕 69 号);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 B 、 C )配套燃气工程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 2019 〕 12 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安新区棚户区改造容东片区安居工程( D 、 E 、 G )配套燃气工程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 2019 〕 18 号);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 局关于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安居工程配套燃气工程监控中心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 2021 〕 0109 号)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安居工程配套燃气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 2020 〕 29 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安居工程配套燃气工程初步设计 ( 概算 ) 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 2020 〕 136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 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投资 + 政府补贴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70%+3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安居工程配套燃气工程监控中心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 : 雄安新区容东片区
2.2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燃气监控中心占地面积 1675.70 平方米,建筑面积 3010.73 平方米。整个燃气监控中心为地上二层,无地下部分。燃气监控中心配套涉及燃气、电气、自控、暖通、给排水以及站区内各专业小市政等。
2.3 本项目的工期要求 : 计划工期: 2022 年 2 月 1 日 -202 2 年 9 月 3 0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4 本项目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1 )土建专业:含燃气监控中心土方工程、基坑工程、降水、桩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及防水、保温、室外种植土回填、草皮铺种、路牙铺设 、支吊架、设备基础。
( 2 )燃气专业:用地红线内燃气小市政管线(不含调压区及进出线),供热中心站内用气设备燃气接管及监控中心首层食堂接管。
( 3 )电气专业:包含动力设备部分、动力管线部分、照明部分、弱电综合布线、视频安防部分、门禁安防部分、防雷接地部分及空调配电控制部分等。
( 4 )自控专业: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设备管理平台、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以及配套的其它部分(线缆、配管、桥架等)。
( 5 )给排水专业:包含室内消防系统、室内给水系统、室内污水系统、室内雨水系统、室外给水及消防系统、室外污水排水系统、室外雨水排水系统等。
( 6 )暖通专业:包含通风设备、通风部件、通风管道、消防排烟系统、空调系统及采暖系统;
( 7 )施工阶段 BIM (含 CIM )建设及应用费等。具体详见图纸和清单。
2.5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①②:①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有效期内的公用管道安装(GB1 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安装( GB1 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业绩最低要求 : 近 5 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 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承包范围内包含建筑总面积大于 2000 ㎡(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业绩。
注:若所附业绩合同为 PPP 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 EPC 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合同或多专业施工总承包合同,其中该合同中投标人独立施工范围内对应的规模满足要求,视为该项目业绩为投标人独立完成的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1 名, 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且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需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 4 )财务要求: 提供 2018 、 2019 、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成立至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附注部分。
( 5 )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 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 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 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 6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投标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投标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投标人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 投标人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 投标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投标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投标人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 投标人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投标人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投标人 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投标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投标人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 投标人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 投标人因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 为准);
s. 投标人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①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最终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 “ 骗取中标 ” 或 “ 严重违约 ” 或 “ 重大工程质量 ” 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 招标公告第 3 条第( 6 ) l 项修改为本条);
② 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 5 ) ⑤ 项修改为本条);
③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 5 ) ② 项修改为本条) 。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 谁主张、谁举证 ” 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交易平台 ” 在 “ 投诉与答复 ” 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 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8 )其他要求: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 00 时 0 0 分 0 0 秒 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 (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 CA 数字证书 登录 “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网址: 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 )(以下简称 “ 交易平台 ” )的 “ 电子招标项目 ” 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 人按 5.1 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 “交易平台 ”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2 年 01 月 13 日 14 时 0 0 分 0 0 秒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 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视情况决定是否按时开评标,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 / 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 ;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 “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 ,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本项目开标过程分为两阶段,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
第一阶段:开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使用开标系统和直播系统。开标前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 - 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提前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本阶段公布投标文件递交情况、保证金递交情况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第二阶段:开标过程中的投标文件解密步骤将在开标开始后的第二天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的具体开始时间为 202 2 年 01 月 14 日 09 时 0 0 分 ,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应按时、自行解密投标文件。本阶段将仅使用开标系统进行解密、唱标、异议程序。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 service.com/)、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www.hebeieb.com/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xaprtc.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中 国 ( 河北 ) 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 336-1
联 系 人: 王经理
电 话: 0312-5670805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 5 号院 6 号楼
联 系 人: 赵泽腾、韩永晖、江子扬、孙占海
电 话: 15232943293 、 18631164641 、 13910822025
电子邮件: 88951035@qq.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 ” 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 “ 服务平台 ” 或 “ 交易平台 ” 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陆密码、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
10.8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需跟招标文件规定的一致,如招标文件未规定,请联系代理询问其制作招标文件时使用的版本号。(版本号: 7.8.2014.26 4 0)
10.9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请投标人务必提前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请用 ie 浏览器登录,确保 CA 锁能正常使用。需注意雄安新区办理的 CA 锁在检测时选择北京地区、北京 CA 进行检测。如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0312-5675633 。电子标环境检测和投标人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交易服务 - 投标人主页( http://www.xaprtc.com/jyfw/index.jhtml )进行下载查看。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 IE 浏览器,打开设置,在 Internet 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 https://www.xaprtc.com ; https://kb.xaprtc.com 。
10.10 尚未在雄安新区建设领域信用服务监管平台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并完善企业信息、进行信用信息申报。未注册的企业信用评价总分视为基础分 100 分(信用评价总分满分 150 分)。注册时如遇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 0312-5628626 。
10.1 1 异议和投诉
( 1 )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 2 )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 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 3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永晖 联系电话:18631164641 电子信箱: 88951035@qq.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 5 号院 6 号楼
( 4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